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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新国标出台, 进出口企业该如何应对?

发布时间:2024-04-11丨点击量:46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新国标出台, 进出口企业该如何应对?

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标准修订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适用范围:合并GB 4806.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和GB 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两项标准;增加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

2. 原料的要求:新增符合规定的树脂;明确植物纤维填料属于添加剂;新增对淀粉基塑料中淀粉的使用要求。

3. 理化指标:淀粉含量≥40%的淀粉基塑料豁免部分指标;增加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补充总迁移量和高锰酸钾消耗量指标的限制性要求的说明。

4. 附录:修改附录A表A.1中部分聚合物名称、限量及相关要求;新增附录B塑料树脂缩写词含义。

关键性指标解读

1. 淀粉基塑料

本次修订纳入了食品接触用淀粉基塑料材料及制品的相关安全要求。考虑到对于淀粉含量较高的塑料材料及制品,其总迁移量和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检测值主要受其中淀粉成分的影响,因此,针对淀粉含量≥40%的淀粉基塑料的总迁移量测试结果超限量时测定三氯甲烷提取物并进行判定,同时豁免高锰酸钾消耗量项目。

2. 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

芳香族伯胺是一类含芳香性取代基的胺类物质,其危害机理明确,受关注度高,是常见、典型的非有意添加物。主要来源包括:合成聚氨酯类高分子材料的芳香族异氰酸酯、偶氮染料等的次级反应产物;聚合物单体或其他起始物的残留或自起始物中的PAA(芳香族伯胺杂质。填补了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未对非有意添加物设定限值的空白。需要注意此项仅适用于含有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氨类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类物质的产品。

3. 植物纤维的管理原则

近年来,由于环保要求,很多企业积极研制含有植物纤维类填料的食品接触制品,本次修订明确了植物纤维填料的管理原则。植物纤维填料属于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应符合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未在GB 9685-2016正面清单及相关公告中的植物纤维应进行新物质申报,经评估之后方可使用。

4. 基础树脂的管控

本次修订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和风险评估结果完善了塑料树脂名单、限量及使用要求。新标准附录A补充及拆分树脂的CAS号;修改树脂的名称、物质的SML/QM和SML(T)、其他要求;删除注1-5的要求,也就意味着对于基础树脂原料不再有正己烷提取物、灼烧残渣、干燥失重等要求。

划重点


面对标准的更新,建议相关进出口企业及时学习和理解,按照新要求组织开展合规管理,确保生产、产品和相关技术活动符合新修订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新标准对淀粉基塑料和植物纤维塑料明确了归属和管控要求。建议含植物纤维生产企业应确保所使用的植物纤维填料等添加剂符合GB 968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及相关公告的规定。另外,新标准对于对含有芳香族异氰酸酯和偶氮类着色剂等可能产生芳香族伯胺的塑料材料及制品,新增芳香族伯胺迁移总量要求。建议企业在研发阶段应尽量减少该类物质的使用,尽早做好合规验证。

来源:深圳9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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