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冻归类和规范申报指引
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不同类型的果冻有着对应的不同归类及税则号列,主要下列三种需认真辨别,准确归类:
(一)糖食果冻
糖果包装的果子冻及果子膏
17.04 不含可可的糖食(包括白巧克力):
1704.90 — 其他
本品目包括大部分通常可供直接食用的糖制食品。该类食品商业上为固体或半固体形状,统称为糖食或糖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十七章注释,本章不包括含有可可的糖食(税目18.06)。
举例说明:
果冻的主要原料为:水、白砂糖、水蜜桃汁、卡拉胶、魔芋粉、柠檬酸钠、柠檬酸、食用香料等。
此为糖果包装的果子冻,主要成分为水和白砂糖,为糖食类食品,可直接食用,建议归入1704.9000。
(二)烹煮制得的水果果冻 果冻是用糖和水果汁 (压榨生果或烹煮水果而得)煮沸后冷凝而成,呈冻状,透明,无果肉碎块 20.07烹煮制得的果酱、果冻、柑橘酱、果泥及果膏,不论是否加糖或其他甜物质: 2007.99 — —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二十章注释: 一、税目20.07 及20.08 不包括制成糖食的果冻、果膏、糖衣杏仁或类似品(税目17.04)及巧克力糖食(税目18.06)。 二、税目20.07 所称“烹煮制成的”,是指在常压或减压下,通过减少产品中的水分或其他方法增加产品粘稠度的热处理制得的。
举例说明:
果冻主要原料为:水、白砂糖(或替代糖的合成甜味剂)、葡萄汁等。
加工方法:烹煮煮沸后,冷凝而成。
此为烹煮制得的果冻,且呈冻状,透明,无果肉碎块。根据其生产原料、加工工艺及报验状态,建议归入税号2007.9990。
(三)其他果冻 21.06 其他税号未列名的食品: 2106.90 — 其他编号未列名的食品 ⭐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二十一章中对2106的品目注释: 本品目主要包括: (九)含代替糖的合成甜味剂(例如,山梨醇)的甜食、橡皮糖及类似品(特别是供糖尿病人用)
举例说明:
果冻主要原料为:水、鱼胶原蛋白肽粉、山梨醇(代替糖的合成甜味剂)、明胶、综合果蔬粉等。
⭐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
1704品目注释排他条款:(四)含替代糖的合成甜味剂(例如,山梨醇)的糖果、口香糖及类似品(主要供糖尿病患者用);...(品目21.06)
该商品将构成糖食特征的“糖”以合成甜味剂“山梨醇”取代,使商品失去糖食基本特征,不符合1704品目糖食的及2007项下果冻定义。
根据归类总规则一及六,建议归入税号2016.90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及释义》规定: 1704.9000需申报以下要素: 1.品名 2.成分含量 3.包装规格 4.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无品牌请申报厂商) 示例: 1.品名:水蜜桃果冻 2.成分含量:水60%、白砂糖30%、水蜜桃汁5%、卡拉胶1%、魔芋粉1%、柠檬酸钠1%、柠檬酸1%、食用香料1% 3.包装规格:28克x180包/箱 4.品牌:xxx 2007.9990需申报以下要素: 1.品名 2.加工方法(烹煮) 3.成分含量 4.包装规格 5.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示例: 1.品名:葡萄味罐装果冻 2.加工方法:烹煮 3.成分含量 :水50%、白砂糖30%、葡萄汁20% 4.包装规格 :80克/袋*10袋 5.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xxx 2106.9090需申报以下要素: 1.品名 2.成分含量 3.包装规格 4.品牌(中文或外文名称) 示例: 1.品名:胶原蛋白肽果冻 2.成分含量:水50%、明胶30%、鱼胶原蛋白肽粉8%、山梨醇6%、综合果蔬粉6% 3.包装规格:20克x180包/箱 4.品牌:xxx
信息来源:福州海关12360